殡葬陋习治理有“法”了

刚刚过去的清明节,相信不少人还可以见到在马路上烧纸钱的现象。一团团浓烟漂在空中,污染环境、阻塞交通。更有甚者,未等火灭,人已不见,留下安全隐患。

亲人逝去时,在小区里搭设灵棚、摆放纸牛纸马,吹打念经“送路”;清明期间在马路中间烧纸钱祭奠,这些殡葬、祭扫中的不文明行为在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制定过程中,引起了各方热议。

有的人认为,这些都是传统习俗,不应该禁止。但更多人表示,传统习俗里也有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,这些“打着继承传统旗号、行着不文明事”的陋习,不仅浪费大量财力物力,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,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,也使一些封建迷信现象有所抬头,与现代社会文明背道而驰。

5月1日起施行的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对此作出规定。第七十二条明确,在殡葬、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二千元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:(一)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、纸马等迷信用品,搭设灵棚,吹打念经,“送路”的;(二)在道路、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、纸马、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、花篮等丧葬用品的。

殡葬陋习也要从“源头”治理。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,制造、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,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,并处制造、销售金额三倍的罚款。

祭奠逝者,“走心”比形式更重要。我市已积极开展鲜花祭祀、网上祭祀、植树祭祀等,通过献一束花、植一棵树、敬一杯酒等更加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。而平时常回家看看,多照料亲人,多关心老人;老人逝去后,从简办丧、文明祭奠,才能真正让逝者欣慰、生者无憾。

全市公共区域内全面禁烧殡葬用品

8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中元节,根据今年5月1日施行的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,天津市公共区域内全面禁止焚烧迷信用品、殡葬物品。今天,市民政局殡葬事业管理处提醒广大市民,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违反《条例》规定,进行不文明殡葬、不文明祭扫的行为,请您拨打88134949或者88908890进行举报。

以往每到中元节,总可以见到在马路上烧纸钱的现象。一团团浓烟飘在空中,污染环境、阻塞交通,甚至火还没熄灭,人就已经离开了,留下安全隐患。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,在殡葬、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二千元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:(一)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、纸马等迷信用品,搭设灵棚,吹打念经,“送路”的;(二)在道路、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、纸马、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、花篮等丧葬用品的。

在中元节即将来临之际,市民政局提醒市民注意以下几点:一、践行《条例》,遵法守法。在公共区域不焚烧殡葬用品、不摆放迷信用品、不进行其他不文明殡葬、不文明祭扫行为。二、慎终追远,美德传家。提倡以家庭追思、撰文以祭等方式祭奠先人、追思先人的贤行事迹,传承优良家风。三、文明祭奠,弘扬新风。提倡以鲜花祭奠、社区共祭等方式祭奠先人,让祭奠方式适应现代文明进程!同时,为了天津城市文明形象的树立,共同携手,做文明殡葬、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和监督者,自觉带动周边人摒弃殡葬、祭扫陋习,争做文明市民,树立时代新风。